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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因为身体不舒服,在县医院检查,说是胆结石!结果把胆割掉了!完了回家以后还是不舒服,然后到市医院检查,说不是胆结石,是胃上面长了肉导致的身体不适!然后在市医院把胃上面的肉瘤割掉了,回来就好了,请问县医院误诊把胆割掉了,这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12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医务人员的误诊造成医疗事故的,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进行医疗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理
  •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对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诉讼中通过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对其加以辩论,由法院决定是否有必要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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