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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用要给吗

子女抚养 2023-12-13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离婚付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交付,若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则前述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如当事人无固定收入,则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女方无工作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再请求福安对此进行判决。女方总会有收入的,如果其无固定收入可以按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计算。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女方没工作,抚养费也需要支付,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男女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各自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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