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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代理合同 2023-12-13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是指本来需要亲自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人委托他人进行房屋房产证办理。委托书需要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限,并且需要被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并且还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对该委托书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委托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先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如果是当事人在取得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手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若不能提交委托人的证件时,委托书必须先经过公证处公证。若是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情况下,所提交的委托书应该先经过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法律分析:委托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先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如果是当事人在取得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手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若不能提交委托人的证件时,委托书必须先经过公证处公证。若是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情况下,所提交的委托书应该先经过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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