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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我第一次录的口供不属实可以改一下吗

其他 2023-12-14 0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份口供也叫原始材料,是不能更改的,但可以补充和完善。如果在第二次供述中,嫌疑人的口供和第一次截然相反,也可以,办案人也会记录在案的。但是最后法院的判决是靠证据来定罪,而不是单一的口供。
    需要详细咨询您可以致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如果口供不是事实或被刑讯逼供,可以翻供。如果笔录与事实严重不符,律师是能发挥作用的,但要注意收集证据。
    1、已签字的口供如果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是可以翻供的。
    2、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
    3、如果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4、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能随意翻供。
    因此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应当做好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法律分析:
    1、在公安局录的口供,是不可以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
    2、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做笔录。
    3、如已作笔录对当事人权益有侵害时,可以依法推翻,就是不让司法机关认可。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申请复议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对于公诉案件,可以在法院审理时提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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