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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后如何认定不知情

交通肇事 2023-12-14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知情下肇事逃逸,按以下情形处理:
    1、首先对逃逸者进行查缉,查缉到逃逸者后,要调查肇事者是否确实不知道;
    2、如果确实不知道,并且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故意逃逸的,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追究刑事责任,从重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不知情的方式:逃逸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知情的,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不知情。即逃逸当事人主观上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心态,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但认定当事人是否知情不能以仅仅以其自我称述为准,而应根据一般人的日常经验及具体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不知情的方式:逃逸当事人在离开现场时,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知情的,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不知情。即逃逸当事人主观上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心态,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但认定当事人是否知情不能以仅仅以其自我称述为准,而应根据一般人的日常经验及具体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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