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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效力的区别

债务追讨 2023-12-14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的区别分别有:借条是证明很清楚的借贷关系,借条合法进行一般证明即可;欠条需要法院审核其合法性,欠条当事人要举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和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条与欠条的效力是相同的,但是两者其他的区别在于: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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