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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儿子有偿还义务吗

债务追讨 2023-12-14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债务是否需要归还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如果父亲健在,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父亲欠的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儿子没有还款的义务。
    第二种情形是: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如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儿子欠债父母一般没有义务还的,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债务分是不存在连带责任的。但如果子女死亡的情况下,父母依法继承子女遗产的,则应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亲欠的债,一般情形下,子女没有偿还义务。但是如果父亲死亡,继承了遗产的子女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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