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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没有缴纳够社保为由接触劳动合同,要求赔钱吗

社会保险 2023-12-14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建议去公司所属社保劳动仲裁投诉,要求足额缴纳,提供相关凭证。公司补缴后,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劳动仲裁可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一般这种情况单位都会按补缴操作。如仲裁不予支持,可到法院起诉。接触劳动合同,可按此进行,公司应给予赔偿。赔偿多少,要视你的薪酬而定。如协商不成,你直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填写劳动争议申请表,提供有关公司和你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果劳动部门经过和公司协商不成,你直接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违法行为,提出申诉理由,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给经济补偿,不给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社保补缴这块,社保部门可能办理不了补缴了,那么导致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可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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