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押解途中计算羁押期限吗

刑事辩护 2023-12-14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1、羁押的期限视以下情况决定:
    (1)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2)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3)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4)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一审13个月,二审4个月共17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不计入审限的期限有哪些
    不计入审限的期限有以下:
    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4、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5、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 法律分析: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