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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对方撞我了我小孩,交警判的是对方主责,我次责,对方当时驾驶的是电动车,描述是电瓶车,但后来交警鉴定为机动车,有鉴定书,住院花了差不多3万,对方垫了一万,现在对方是想耍赖不想赔偿,后来经过协商说只给一万二,多了不给,主要是就算给一万二,医药费也不够,现在怎么搞?奥,对了我小孩右脑侧面有差不多大拇指那样大一块,现在还没涨出头发,医生说植发要7到8千,我现在没有打算给孩子做,因为孩子孩子上学,自己现在也没有太多闲暇时间,请问向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利益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5 03: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和标准要根据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出了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项目孩之外,一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过程中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护理费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全责的一方应该负担对方的相关医药费,但是负担的是对方合理治疗费。如果是有不合理的治疗费,责任方可以要求对方做相关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发生的治疗费有不合理的治疗费,法院可就这一部分不合理的费用不做赔偿审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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