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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能够在法院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2-15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能在法院处理,协议离婚有以下手续:
    1、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协商,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自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所需的法定手续是: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最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手续:一方向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指的是,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双方就孩子抚养和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经依法签收后,具有法律强制力,对案件不再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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