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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了债权如何办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倒闭的,要在公司通知债权人或者是登报的期间内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说明。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企业倒闭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企业倒闭后,债权债务由破产管理人按破产债权和破产债务处理;
    2、破产债权,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3、破产债务,公司一般财产处置收入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一般债权人在税后不足偿还全部债务时按比例偿还,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分配;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7、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8、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在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后,应当对外发布公告。其次,债权人在通过公告知道公司破产的消息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最后,公司根据所申报的债权,在已经对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清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法定清偿顺序为:
    1、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费用、养老保险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税款;
    3、其他的普通债务。
    原则上应当对上述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那么就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债务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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