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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种类,法律有什么规定

招标投标 2023-12-15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分别有:按工作内容划分: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安装合同;装修合同。按承包范围划分:设计—建造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
    按支付方式划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具体如下:
    1、按工作内容分类,包括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安装合同、装修合同;
    2、按承包范围分类,包括设计施工合同、交钥匙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项目管理承包合同、CM合同;
    3、按支付方式分类,包括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4、按形式分类,包括工程咨询合同、施工合同、设备供应和安装合同、项目管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分别有:按工作内容划分: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安装合同;装修合同。按承包范围划分:设计—建造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按支付方式划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法律其他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一款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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