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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唯一住房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5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唯一住房的分配: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2、判决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房屋的出资、居住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贡献较大的一方在分割时应给予照顾。
    4、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己方所有,同意向对方支付折价分割款,但双方不能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可以根据该房屋当前的使用、居住情况,并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唯一住房分配如下:
    1、当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无法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判决双方按份共有房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生活需要和房屋结构处理房屋使用问题;
    2、对于不适合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应当充分考虑房屋的投资、生活条件和双方对房屋的贡献。贡献较大的一方在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
    3、判决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4、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双方结婚时间长,男方再婚,女方初婚,婚后无子女。根据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并酌情给予男方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
    5、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同意向对方支付折扣分割款,但双方不能就房屋分割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房屋当前的使用和居住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唯一住房的分配方式有: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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