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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困难救助

工伤索赔 2023-12-15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困难补助申请书,申请救助。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司法救助申请人应该要提交救助申请书以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救助申请由本地的当事人向办案机构所提出;申请书一般要采取书面的形式。确实有困难的,不能够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选择采用口头的方式。
    生活困难证明,是由申请人本地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对下列人员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七)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八)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涉法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可参照执行。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对社会组织、法人,不予救助。
  • 申请救助有以下流程:
    1、申请人需要先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申请人需要带着大病救助审批表,以及其他资料,到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递交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申请人需要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救助机构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会让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5、符合审查条件的,那么救助机构会给申请人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1、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护或者是持有特困证明的职工以及其家庭成员;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护对象,一般指的是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对象;
    3、根据当地有关规则报销、补助等医疗费用后,其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了家庭年收入的居民,也满足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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