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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最低标准买社保,是否要求公司按工资足额补缴?

其他 2023-12-15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超过社保的最低基数必须按工资全额缴纳。如果仍按最低基数缴纳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主张保护其权益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差额部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
    一、参保缴纳基数如果按照本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员工退休后获得的养老保险的金额比全额缴纳所得的少。
    在职的员工提出补缴的要求,企业则需要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
    二、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并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
    三、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
  • 公司按最低工资交社保不合法,按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一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规避社保,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工资水平为员工缴纳社保;一般而言,社保单位参考的工资水平就是《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的工资,工资越低,企业缴纳的社保就越低;反之工资越高,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就越高,所以为了规避社保缴纳,减轻自身负担,很少私企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的都是一个远远低于实际工资的金额。
    二是: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经济补偿。
    现实生活中,如果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进行申诉,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那么仲裁委会一般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员工的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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