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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没有手续强拆如何办

拆迁补偿 2023-12-15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手续的房子,如果未经过合法的程序被强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确实属于违章建筑。在被要求自行拆除后仍不拆除,按照法定程序强拆该房屋,是合法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房屋被强拆的维权途径是可以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农村房屋分种,一种是在集体土地上,经上级土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土地批复,合规合法建造拥有合法居住权的村民老宅或新宅。这种房屋不能随意强拆,如遇强拆,需制止或保留证据,以维护村民个人正当的合法权益。
    另一种就是无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手续文件,村民个人在集体土地或承包地上,私自搭建并居住的房屋,这类房屋属于违规违法建筑,可以强拆。还有已经签定拆迁安置协议并拿到补偿款的,还有拖延拒不搬出的原房屋的。
    已住进安置房的,还占着老房子不愿离开的,耍赖,蛮横无理强占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子……等等,像这类房屋都在强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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