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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新生儿出生就办住院了,医保能报销吗,现在医保没缴纳呢?孩子母亲医保也不能用,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2-16 1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可以享受母亲的医保。新生儿母亲当年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可自动纳入医保,随母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新生儿母亲当年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可自动纳入医保,随母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办理医保。
    1这是因为,越早给孩子办理医疗保险,就可以越早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2、新生儿的医保待遇是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的,因此,家长在参保后,可以报销参保前已经由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3、如果新生儿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百分之七十的费用。
    法条依据: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一、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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