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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没有在我老公这边,我名下可以买车吗,我公公低保

其他 2023-12-16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户是可以买车的,北京对家庭拥有机动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认定条件做出相应调整,适度放宽了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降低了救助准入门槛。有车有房,但实际生活困难的群众也将能享受低保待遇。
    在车辆认定条件方面,过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专用摩托车)就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新政规定,居住在北京市城六区以外,家庭拥有唯一机动车且该机动车用于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医院长期就医使用等特殊情形的,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具体认定办法由有关区根据实际制定。法律依据:《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乡低保范围
    (一)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非本市户籍居民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组成的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乡低保范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直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1、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
    一、
    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2、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三)由民政部门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及宽释、特赦人员,生活困难的“老归侨”及其他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参照本市城乡低保标准给予保障。
  • 法律分析:有低保可以买车吗:不可以买车,低保户买车之后就丧失了低保户的条件。买车时候登记身份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及镇(乡)、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就业机会,不自食其力的; 二是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手机、摩托车、高档家电、贵重首饰等),或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或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必需的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的; 三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是因法定赡(扶、抚)养人不尽赡(扶、抚)养责任的(虽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无赡、扶、抚养能力的除外)。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少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低保户是可以买车的,北京对家庭拥有机动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认定条件做出相应调整,适度放宽了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降低了救助准入门槛。有车有房,但实际生活困难的群众也将能享受低保待遇。
    在车辆认定条件方面,过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就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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