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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超市送菜的员工,上班期间开三轮车逆行与两轮电动车相撞,至对方脑部积血,脸部划伤12Cm,膝盖骨粉碎性骨折,对方做的伤残鉴定是一个九级,两个十级,这种赔偿损失,一般是先有超市再有我,还是直接由我来赔偿,最低可以赔偿多少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6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且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具体赔偿项目需要结合你所在的地区和你的工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2、如工资不超过5000元,正常无法达到你的主张,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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