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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遂宁船山区的农民由于我们全家的户口陆续迁移至成都,只有我爸的户口沒迁,但是几年前我爸己去世了,现在家里没有人了,我们当地被开发了,我们名下有两个人的土地拿给我们的两个长辈做到起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分得土地赔偿款吗?

其他 2023-12-16 16: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都可以依法发生继承。在征地补偿项目中,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权益可以发生继承,而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应是村集体依据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成员身份,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结果。
    如果村民已经去世,那么其村民身份丧失。土地补偿款不是发生继承而是直接分配。安置补助费,因为安置对象去世,安置不能,就不应进行安置,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可见,宅基地征迁补偿款不能全部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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