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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的狗狗给别人领养了他弄丢了能赔偿嘛?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18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的赔偿如下:
    1、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宠物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赔偿;
    2、没有协议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起诉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应该照价赔偿。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狗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赔偿。自己的宠物狗都是有感情的,可以协商,在原价的基础上,额外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因为宠物狗养了久了,不再单单是原价那么简单,应该理解养宠物家庭的心情,他们都是有感情在里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报警能否解决问题取决是否跟领养人签订过领养协议。如果领养协议有签签订,条件是妥善喂养不杀不卖,领养人买了显然负合同违约责任,警察或者各类调解机构介入调解让领养人赔礼道歉,如果狗价值比较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让他提供第三方买家信息,进行联系,但如果买方不知情构成善意第三人取得,能不能取回狗就要看买方了。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报警解决不了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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