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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办的离婚证能够用吗?

协议离婚 2023-12-18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可以跨省办理吗,需要要看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否在不同的省份,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一般不可以跨省办理离婚证。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一般是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是就是不能异地办理。
    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证在部分地区可以跨省办理。虽然我国还尚未开始实施全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2021年6月1日,民政部已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期内,在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该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在“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之外,是不能跨省办理离婚证的,想要离婚的夫妻,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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