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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姻已经有30多年了,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老公名字,还有儿子是房产共有人,现在老公要离婚,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结婚以后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后来房改花了6千多元买下来的,后来那个房子拆迁了,就买了现在这套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9 0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也属于共同共有,由双方平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4、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也属于共同共有,由双方平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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