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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欠银行20万元钱,现在没有能力还,银行已经把我起诉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19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欠钱不还怎么样处理
    1、欠钱不还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别人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治安案件和刑事范围,所以报警作用不大。
    因为这不属于警方的受案范围,所以也不会立案处理。警方受理的案件范围仅限于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对于借钱不还的最好诉讼解决。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解决,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欠钱不还的具体程序:
    1、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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