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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有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9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车祸身亡的赔偿:
    1、被害人生前因抢救支出的相应医疗支出费用应当照实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还应当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一、车祸死亡赔偿费用有什么
    1、车祸死亡赔偿费用如下: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近亲属交通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死亡原因有哪些
    车祸死亡原因如下:
    1、大脑、颈椎等生命中枢受伤引起死亡;
    2、全身重要脏器损伤而死亡;
    3、疼痛引起的休克而死亡;
    4、失血过多而死亡。
  • 因车祸死亡之后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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