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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 你好 对方诬陷我偷东西 我去解释 对方俩人打我一人 

多次 撕扯 对方二级轻伤我轻微伤,另外对方肠癌 要我们拿21万和解!最后 公安机关和解 我这愿意赔偿6万,多次上门 对方不同意 直接去法院 请问接下来我该做什么 胜诉败诉各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9 17: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抓住证据,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对方拒绝赔偿,可以等该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以后,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费用。证据充足,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时,会穷尽执行手段执行对方财产以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只能暂时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履行能力后恢复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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