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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户外活动时  那个孩子前边跑 我家孩子后边追着跑  不小心绊倒了那个孩子 嘴里受伤了 缝了三针 那个孩子去医院时是一个老师垫付的医药费 具体受伤到什么程度我也没有见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谁来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9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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