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入室盗窃罪进看守所了会如何处理

经济犯罪 2023-12-20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盗窃罪进了看守所流程如下:

    1、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

    2、建立人犯档案;

    3、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
    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
    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
    《看守所条例》第十三条
    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
    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 盗窃罪进了看守所流程如下:
    1、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
    2、建立人犯档案;
    3、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
    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
    《看守所条例》第十三条
    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
    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 盗窃罪被关在看守所,已经涉嫌盗窃罪,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下步还要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