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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首付给孩子买的房子写的孩子名字,月供是孩子在付,父母离婚了可以分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0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首付为子女购买的房子,需要分情况,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一般视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除非父母有明确只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付首付,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式为: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定首付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房子写夫妻二人两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房子首付由父母付,产权登记是子女名字的话,一般情况是房子归子女,因为后面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如果婚后购房,房子一般归夫妻双方。若当事人与出资者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这部分投资应确认为贷款,按夫妻两人债务或个人债务处理。
    如果婚后两人感情分裂,要求分割房产,应该按照产权登记来判定房子归属权。因为父母未付全房子的全额,所以房子不归父母所有,所以无权将房子赠与子女名下。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归双方父母所有。
    如果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则平分房子。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过错方分少点或不分,具体分配比例由夫妻双方协调,协调不成功则由人民法院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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