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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满五年从什么时间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产权 2023-12-20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满五年一般从核发房产证之日起计算。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满五年一般从领取房产产权证之日起计算。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商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法律分析:房产满五年一般从核发房产证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房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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