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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意让我们每天8小时,双休,迫我们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0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也可以申请裁决
  • 法律分析: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求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如工会活动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出差时间、履行社会职责的时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现实生活中,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员工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
    至于工作时间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那么员工还可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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