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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被传唤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3-12-21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传唤人就是公检法机关执行传唤职权时被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查证、笔录等法治措施的人。
    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先传唤,传唤是适用拘传的必经程序。
    传唤是要被传唤人按照传唤证上指定的时间,主动到达指定地点,也就是说在传唤情况下,传唤机关不派出执行人员。
    扩展资料:
    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67号)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令第125号)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刑事诉讼法笔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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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来源:
    黄冈人民政府-传唤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传唤
  • 被传唤不一定有案底。传唤只是一种侦查措施,只是司法机关为了解一些情况,并且传唤还可以用于被害人和自诉人。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有案底的前提是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在法律里,被传唤人既可能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被传唤人与传唤人是相对应的概念。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当事人是被传唤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司法机关是传唤人,是依法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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