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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是否构成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21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要约邀请构成合同吗
    1、要约邀请不构成合同。合同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
    3、面对的人数不同。
    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 法律分析:要约邀请一般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可以拘束邀请人,构成先合同义务。但一般只有在他人发出要约,并经承诺后,才组成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一般情况下要约邀请不属于组成合同的部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可以拘束邀请人,构成先合同义务。但一般只有在他人发出要约,并经承诺后,才组成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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