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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有效吗,有什么规定

合同审查 2023-12-21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只要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成立且具备合同生效要件的就有效。签订合同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有效。订立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即为有效。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有效。订立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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