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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结婚证,离婚了,偷偷的把孩子带走属于犯法嘛

子女抚养 2023-12-21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离婚偷偷把孩子带走不犯法,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不离婚带走孩子是违法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监护子女的法定义务,监护人可以在不损害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情况下行使监护权。因此,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允许一方带走子女,但此时虽然没有涉及违法犯罪,但会引起一些家庭矛盾。
  • 法律分析: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只能算同居关系,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若两个人分手,双方都没有法律责任,但有法定的义务,那就是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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