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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订婚将近两个月了今天早上我俩发生了矛盾把我的身 份证车钥匙和另一部手机都拿走了今晚她要求我把她用彩礼给我买的手机返还给他并且彩礼一分也不给我退并且要求她用彩礼给我的花销都得返还给他这样合理吗?

彩礼 2023-12-22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针对你的问题,彩礼应当退。其他的实物可以退换,不能退还的,可以折价赔偿其他的钱有据的也可以给他退,最好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等对方起诉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订婚的钱受法律保护。退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订婚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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