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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起买房,妻子信任丈夫,只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由丈夫单独办理房产证。但共有情况那栏:为什么写的是单独所有?这还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2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在共有情况只填写“单独所有”,只有没有名字的一方放弃了房子的产权和支配权的有效声明或法律公正才行,否则是不可以的。

  • 夫妻双方购买,产权证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产权证只会写成是单独所有,只有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产权证才会写成是共同所有。
    产权登记是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条例登记,但考虑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证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也会视为夫妻双方产权,没有写名字的一方,视为“隐名共有人”。
    但从物权登记角度来说,如果产权证只写一方的名字,作为产权人的一方可以直接处分房屋。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
    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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