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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已迁本村,由于3o年士地不地,所以没有分到土地,请问修路占了本村地,我能分到钱吗

土地纠纷 2023-12-2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村民是可以分的,因为这是属于集体的共同财产。他们可以将一部分钱用于村里的建设发展,不过国家对于这一个比例也有相关的规定,一般是10%~30%,来修道路,路灯,水井等公共设施,剩余的钱还是应该分给村民。
    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 法律分析:户口还在原地。同样属于本村组村民。是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属于非农户口就没有理由享受什么福利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户口还在原地。同样属于本村组村民。是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属于非农户口就没有理由享受什么福利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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