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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问题。女方提出离婚提起诉讼,但在财产和抚养孩子有争议。我人在外地,法院要求我本身必须到庭

起诉离婚 2023-12-22 2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上不能达成一致。还是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为什么要撤诉? 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撤诉
  • 对于被起诉离婚的,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和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准备应诉。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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