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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对方违约的应当如何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 2023-12-22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解除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1、当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不继续履行合同时,需要双倍返还购买者交付的预付款,其中包括买方交付的预付款;
    2、当买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买方不需要返还预付款。
    所以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就违约责任等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售房合同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合意之后订立,买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且因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这些要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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