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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签订的时候就生效吗

抵押担保 2023-12-23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质押合同一般是签订的时候就生效。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后,质权成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质押合同一般都是签订的时候就生效,因为合同签订时成立,而一般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约定了生效条件的,那应该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质押合同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也不需要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1、质押合同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
    2、质押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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