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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刚刚在网上被人用不雅照片威胁并勒索了 也报警了也给派出所打了电话 现在我担心他把东西发给我身边的朋友 现在应该怎么办

网络侵权 2023-12-23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人用不雅视频和相片威胁,还说不给钱就发布网络,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明显属于敲诈勒索,若被害人并未交出财物,则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锁定嫌疑人,尽可能的使嫌疑人停止侵害,减少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被人用不雅视频和相片威胁,还说不给钱就发布网络,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明显属于敲诈勒索,若被害人并未交出财物,则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 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
    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受害者在网上被勒索,可以截图保存聊天记录和勒索者的相关信息,然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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