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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去年11月底入职一家公司从事客服工作,未签署劳动合同,今年1月中旬我离职后,一月份的工资一直拖到现在都没跟我结清,给到的理由是公司的客户拖欠款项不肯结清,客户也没有了跟公司签合同的意思,老板似乎认为这件事是我的原因,大概是我工作不到位,所以就这样拖着不给我工资,请问这样公司那边有没有可能把签不了约的过错推给我一个人而要求我赔偿,我怎样才能追回工资呢?

讨薪 2023-12-2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合同,且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二倍的工资进行支付,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要回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单位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可以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处理。对于逾期不签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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