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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遗产继承 2023-12-23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手续的方式:首先先签订赠与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赠与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不动产登记簿的产权登记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赠与房产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2、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的赠与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3、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4、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5、受理后进行审核;
    6、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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