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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如何解决

债务追讨 2023-12-24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款人没有财产执行,还是应该打官司,打官司后虽然申请执行后不能清偿债务,但是只要债权人再发现债务人有财产就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欠钱不还名下还没有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钱不还时,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自身真是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实在没有钱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如果利害关系人因为一些紧急的情况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导致其合法的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的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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