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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有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24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包括: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4、董事会认为必要;
    5、监事会提议召开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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