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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 2023-12-24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遗产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用遗产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即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没有的,则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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