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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2-25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的已经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法律规定的其他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5、离婚冷静期过后,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能办理协议离婚条件:
    1、婚姻关系必须合法有效;
    2、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且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且经过法定期限后,亲自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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