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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脑出血后遗症,在单位参加工作39年,医疗期满 ,距离退休年龄还差3年,劳动能力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满足病退条件,因自身身体条件差,不能继续参加工作,单位要求自己缴纳社保,怎么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社会保险 2023-12-25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分两种情况:
    (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
    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单位劳资科申请,劳动局受理后,统一进行鉴定,满足条件的同意病退。下岗的需要找原单位,单位已倒闭的,如果留有清算机构。由他们上报,如果连这个机构也没了,就直接到区劳动局申请。
    只有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能办理病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 劳动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享受病残待遇,即劳动者可以按规定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劳动者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还可以依法享有退休待遇,去申领退休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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